標題 轉知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 七「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及「各機關學校公 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 二年五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黃麗焄
日期起迄 2023-02-04 00:00~2023-02-1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2-04 11: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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