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教育部「各級學校113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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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 公告單位 | 生活教育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3-12-21 00:00~2024-01-20 23:50 更新時間: 2023-12-21 13:32:02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5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6590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各校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提醒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 三、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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