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1份(請於113年2月22日前提出申請)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資料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2-05 00:00~2024-02-2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2-19 08:41:48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5日臺教社(二)字第1130014330號函暨內政部移民署113年2月1日移署移字第11300157741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移民署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 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
(二) 核發獎項及金額:
1、 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 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 附註:1.依每校新住民人數推薦比例計算,學校可推薦優秀獎學金(新住民子女)2名及清寒助學金(新住民子女)2名,請於113年2月22日(四)前提出申請。

         2.依112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分數高低,各取2名推薦申請。申請人數不足額者,將依年級高低/學期成績高低,主動推薦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