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 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自115年7月1 日生效。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10-01 00:00
~
2027-10-08 23:50
更新時間: 2025-10-01 13:48:55
訊息內容
公文.pdf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建議懲處原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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