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4學年度「三類專業回饋人才認證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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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務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09-30 00:00~2025-10-07 23:50 更新時間: 2025-09-30 10:47:33 |
| 訊息內容 |
114學年度「三類專業回饋人才認證培訓」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及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協助學校推動公開授課活動,並增進本縣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執行及參與公開授課所需專業知能,爰本府辦理旨揭培訓,請各校鼓勵所屬教師積極參加;另本縣年資3年(含)以下之初任教師(含正式教師及代理代課3個月以上之教師)且尚未取得初階專業回饋證書者,視為需定期精進公開授課知能對象,請各校所屬未取得初階證書之初任教師、務必參加本案初階培訓研習。 三、本案114學年研習資訊摘要如下: (一) 時程規劃表: (二) 研習對象: 1、初階及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於本縣中小學及幼兒園任教或參與教育實習,且有意增進公開授課知能或參與後續認證之教師(含代課、代理、兼任及技術教師、及教保員)及實習學生。 (三) 報名方式:請參與教師依各場課程代碼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線上報名成功、每堂課程全程參與且完成簽到退要求者,核與每天課程6小時研習時數。(培訓課程皆不受理現場報名) (四) 研習注意事項: 1、縣內自辦 (初階及進階): (1) 欲參與本縣進階認證之教師,請務必以本縣辦理之實務探討場次為主,如時間無法配合請提前致電承辦告知。 2、中區策略聯盟合辦 (教輔及換證): (1) 研習對應之認證程序及規範依本府所訂認證規定辦理。 三、請貴校本權責辦理所屬教師參與旨揭研習之公假事宜,並請核予本案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公假執行本案任務。 四、教師參與本案由中區策略聯盟合辦之研習場次所需差旅費,得由本縣精進計畫項下經費支應,請將相關憑證寄予本縣水尾國小。 五、檢附本案認(換)證手冊及表件共用雲端(連結)、實施計畫及《彰化縣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三類人才培訓認證一覽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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