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第15條、第22條修正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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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08-07 00:00~2025-08-14 23:50 更新時間: 2025-08-07 14:34:29 |
| 訊息內容 |
「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第15條、第22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30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361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主旨:「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第15條、第22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30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361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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