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訊息~即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首次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彰化縣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等稅單或繳納證明,並完成驗證,就有機會獲得電子禮券,歡迎踴躍參加,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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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
| 公告單位 | 訓育組長 | ||
| 日期起迄 | 2025-06-09 00:00~2025-06-16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09 13:32:37 | ||
| 訊息內容 |
即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首次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彰化縣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等稅單或繳納證明,並完成驗證,就有機會獲得電子禮券,歡迎踴躍參加,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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