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為建立安全運動參賽,教育部體育署再次重申對涉有性平、兒少及其他不法事件零容忍案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體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4-11-25 00:00~2024-12-02 23:50 更新時間: 2024-11-25 16:23:07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11月18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30201230A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體育署再次重申,學生聯賽賽事以教育為目的,請務必遵守各隊教練及賽事相關人員,不得聘用涉及性別平等爭議事件(包含紀律審議程序中)、涉及兒少或其他不法事件並有明確具體事實之人員參與活動。
三、 據悉,近期疑有違反前述規定之人員以「義務」名義參與活動,前開相關人員,亦不得義務協助各級學生聯賽參賽相關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