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及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申請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 一、 依據113年6月26日召開113年度第1次全國幼教及學前特教科長會議決議及113年8月14日公私立園長會議報告事項辦理。二、 幼兒若離開原就讀與政府合作的平價教保服務機構,家長須至幼兒戶籍地公所重新提出申請旨揭津貼,經審核通過後,方能再領取旨揭津貼。三、 相關問答集放置於「全國教保資訊網」/「就學補助與育兒津貼」/「2-未滿5歲育兒津貼」及「5歲幼兒就學補助(未就讀平價教保服務機構)」專區(https://www.ece.moe.edu.tw/ch/subsidy/allowance-1/)。
★2 歲以上未滿 5 歲幼兒育兒津貼及 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