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幼兒園因應勞動基準法之調適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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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學校法規 |
| 公告單位 | 幼兒園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4-06-24 17:00~2024-07-02 23:50 更新時間: 2024-06-26 16:20:29 |
| 訊息內容 |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約僱人員 何瑋芸 電話:7531852 電子信箱:wendyho@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鹿港鎮鹿東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 發文字號:府教幼字第113023808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幼兒園因應勞動基準法之調適指引」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60426號函辦理。 二、為利幼兒園妥適進行園務管理,修正之調適指引置於全國教保資訊網(https://www.ece.moe.edu.tw/ch/)之最新消息項下提供各界參酌。 三、爾後相關勞動法令規定如有修正,再行配合調整。 正本:本縣各鄉鎮市公所(電子25園彰化縣芳苑鄉公所除外)、本縣各國民中小學之附設幼兒園(電子48園)、以電子公文交換之私立及非營利幼兒園(27園)、本縣各私立幼兒園(230園) 副本: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