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3學年度彰化縣鹿港鎮鹿東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招生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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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幼兒園 |
| 公告單位 | 幼兒園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4-04-01 12: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5-02 11:20:12 |
| 訊息內容 |
113學年度彰化縣鹿港鎮鹿東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招生簡章 一、依據: (一)彰化縣一百十三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 (二)彰化縣113年4月1日府教幼字第1130109388號函核准。 二、招生年齡: (一)五足歲: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二日至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一日出生者。 (二)四足歲:民國一百零八年九月二日至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一日出生者。 (三)三足歲: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二日至民國一百十年九月一日出生者。 三、招生方式: (一)直升入園:一百十二學年度已就讀各園之三至四足歲幼兒,可直升原園。 (二)優先入園:凡符合下列資格之幼兒,應免抽籤優先入公立幼兒園就讀,如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應採抽籤方式決定之。 1.第一順位: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4條所稱需要協助幼兒。 2.第二順位:(1)三名(含)以上之幼兒家庭。 (2)本校教職員工子女(限直系親屬)。 (3)兄姊就讀本校之弟妹(戶長須為新生之直系血親)。 3.一般入園:以年滿五足歲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為優先,若有缺額,則依年齡依序向下招收。 四、招收人數: (一)本園直升幼兒人數(3歲~入國民小學前之適齡幼兒)共計18人。 (二)113學年度可招收名額(3歲~入國民小學前之適齡幼兒)共計8人(含保留名額1人)。 五、辦理期程: (一)簡章公告時間:113年4月15日(星期一)前公告於本校公布欄及學校網站(彰化縣鹿東國小http://www.ldes.chc.edu.tw)。 (二)現場報名時間:113年4月22日(星期一)起至1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4時,於本校附設幼兒園辦理登記。 (三)抽籤時間:113年5月2日(星期四),上午9時,於本校風雨走廊辦理公開抽籤。 *各階段登記人數超過可招收名額時應採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辦理抽籤,未中簽者依中簽序全數列入備取名單。 (四)錄取名單公告時間:113年5月2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公告於學校網站(彰化縣鹿東國小http://www.ldes.chc.edu.tw)。 (五)報到時間: 1.正取生:113年5月3日(星期五)上午7時50分起至下午4時前,親洽本園辦理,逾時未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本園得通知備取生依序遞補。 2.備取生:113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 (六)註冊時間:1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前。 (七)開學日期:113年8月30日(星期五)。*113年8月28日(星期三)新生嘉年華會! 六、其他: (一)本園有辦理延長照顧服務,服務時間(平日16時至17時、寒假及暑假8時至16時)。 (二)雙(多)胞胎籤卡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採「合併一籤」或「個別分籤」,合併一籤者中籤者全數錄取,若抽中最後一個缺額,雙(多)胞胎之其他幼兒得列候補名單第一順位。 (三)本園係以優先依序招收需要協助幼兒及其他適齡幼兒,倘於招生登記完成後或學期中出缺時,仍應優先依序一般幼兒之備取名單遞補;無備取名單可備取時,由本園本權責自行辦理招生。 (四)招生聯絡人:幼兒園主任許沛緗;電話:(04)7756521#860。 七、登記應備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存)或戶籍謄本正本、相關證明文件。 (一)第一順位: 1.低收入戶子女:社會局(處)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2.中低收入戶子女:社會局(處)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3.身心障礙幼兒(含經鑑輔會鑑定持有暫緩入學證明之幼兒):經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4.原住民族幼兒: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5.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二)第二順位: 1.三名(含)以上之幼兒家庭: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2.本校教職員工子女(限直系親屬):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本校教職員證明。 3.兄姊就讀本校之弟妹(戶長須為新生之直系血親):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三)第三順位: 一般適齡幼兒: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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