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32600192A號令修正發布,轉知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日期起迄 2024-02-19 00: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2-19 09:19:13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7日臺教師(二)字第1132600192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巫孟蓁專員,電話:(02)7736-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