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4條、第6條,業經交通部會銜內政部於中華民國115年5月26日以交運字第11550063872號、台內警字第1150872142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5年5月31日施行。檢送前揭「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4條、第6條修正條文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
|---|---|
|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 公告單位 | 生教組長 江若霜 |
| 日期起迄 | 2026-06-01 00:00~2026-06-08 23:50 更新時間: 2026-06-01 11:20:31 |
| 訊息內容 |
說明: 依據本府府115年5月28日府交工字第1150207096號書函及交通部115年5月26日交運字第11550063871號書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