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本縣115學年度「品德特色學校」暨「品德大使」甄選作業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1份,詳如說明。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生教組長 江若霜
日期起迄 2026-05-18 00:00~2026-05-25 23:50 更新時間: 2026-05-18 12:10:52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5學年度「品德特色學校」暨「品德大使」甄選作業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藉由公開表揚品德教育推動具特色之學校,彰顯品德教育 重要性,型塑優質校園文化,並透過各校推動經驗分享, 激勵親師生全面參與品德教育行動之實踐,喚起各界對新 世紀品德教育議題的關注與支持,共創本縣為品德城市, 爰辦理本計畫。

三、旨揭計畫重點如下:

(一)  參加對象:

1、品德特色學校:本縣所屬縣立各級學校。

2、品德大使:本縣所屬縣立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二)  各校送件日期為115年8月10日(星期一)至8月14日(星 期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於期程內寄(或送)達太平國小(地址 :513003彰化縣埔心鄉太平路289號)游英哲組長收,信封請註明「(學校名稱)-品德特色學校或是品德大使甄選 」,並請將書面資料存成 ODT檔案及PDF檔案,上傳至google表單(特色學校:https://reurl.cc/YDn3ZD;品德大使:https://reurl.cc/M2GzY4) 。

(三)  獎勵:

1、獲選品德特色學校

(1)  每校補助115學年度(執行期程: 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學校經費新臺幣3萬元整(經常門)。

(2)  承辦人員核予嘉獎1次4人,獎狀5幀。

2、獲選品德大使

(1)  經錄取者由主辦單位公開表揚,頒發獎狀,並函請學校從優獎勵。

(2)  獲選品德大使之優良事蹟足供學習者,得由本府教育處上傳於品德教育網,提升典範學習效益。

四、相關規定及應備資料等訊息請參閱實施計畫詳附件),並請務必依據115學年度計畫之內容進行報名繳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