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重申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注意事項,並落實宣導師生自我防護觀念,詳如說明。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生教組長 江若霜
日期起迄 2026-05-07 00:00~2026-05-14 23:50 更新時間: 2026-05-07 11:51:43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5日臺教學(五)字第1152801809號函辦理。

二、因應近期發生學生於校外遭不明人士疑似跟(騷)蹤、傷害事件,教育部重申強化校圍安全防護機制注意事項,請貴校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宣導,並強化學生意外事件臨機應變能力與緊急求助技巧等相關措施:

(一)  貴校應利用相關課程或集會時機,加強師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宣導事項如下:

1、提醒學生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圍,務必儘量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絕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2、同學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課餘時避免單獨留在教室,不單獨上廁所,避免單獨到校圍偏僻的死角,維保自身安全。

3、課後社團及課後照顧班或自習班級之教室應集中配置,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線,便於加強管控人員出入,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

4、於校外遇陌生人問路,可熱心告知,但不必親自引導前往,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切勿聽信他人的要求,交金錢或隨同離開。

5、在校外發現陌生人跟隨,應快速跑至較多人的地方或周邊最近愛心(便利)商店,並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

(二)  落實校園門禁管理及依作息時段(含上、放學時段)於校圍及周邊指派人員實施巡邏,對於可疑人、事丶物應提高警覺,儘速通報協處,預防校園危安事件發生。

(三)  針對校圍周邊繪製危險熱點地圖並公告及宣導,於毎學期應辦理人為災害演練,精進校屬人員應變能力。

(四)  請依「維護校圍安全支援約定書」與轄區警政單位保持聯繫與合作, 以有效即時應處突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