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宣導「遷徙登記應依居住事實審認,以符合人籍合 一原則」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黃瑋瑲
日期起迄 2025-11-18 00:00~2025-11-25 23:50 更新時間: 2025-11-18 13: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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