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 澳門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並自114年9月10日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陳茗姿
日期起迄
2025-09-19 00:00
~
2025-09-26 23:50
更新時間: 2025-09-19 15:40:21
訊息內容
請參閱原函影本及附件
彰化縣政府函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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