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彰化縣112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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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黃瑋瑲 |
日期起迄 | 2023-09-19 00:00~2023-09-28 23:50 更新時間: 2023-09-19 14:07:28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滿6個月以上,現就讀本縣公私立國民小學學校自強學生,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1份。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教務處印製)。 (三)自強證明: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請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請依附件「學校證明書」格式送件)。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教務處印製)。 (五)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1份。 欲申請者請備齊資料於9月28日前提出申請,感謝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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