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彰化縣112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黃瑋瑲
日期起迄 2023-09-19 00:00~2023-09-28 23:50 更新時間: 2023-09-19 14:07:28
訊息內容

一、依據「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滿6個月以上,現就讀本縣公私立國民小學學校自強學生,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1份。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教務處印製)。

(三)自強證明: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請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請依附件「學校證明書」格式送件)。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教務處印製)。

(五)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1份。

欲申請者請備齊資料於9月28日前提出申請,感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