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有關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及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期間請防疫隔離假之相關函文,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陳茗姿
日期起迄 2023-05-08 00:00~2023-05-15 23:50 更新時間: 2023-05-08 11:59:38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43092號函辦理。
二、

配合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289號函、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4100085號函、110年9月10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640號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教育部110年5月7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064388號函亦自同日起停止適用。

檢附彰化縣政府原函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