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有關臺北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請欲申請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 他縣市服務至臺北市學校之教師知悉。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陳茗姿
日期起迄 2023-03-17 00:00~2023-03-24 23:50 更新時間: 2023-03-17 15: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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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來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