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適度放寬防疫措施,學校配合防疫處理作為,請同仁參考。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學務主任 梁昭元
日期起迄 2022-03-02 00:00~2022-04-01 23:50 更新時間: 2022-03-02 15:28:51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25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26256號函辦
理。


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2月24日新聞稿、本府110
年12月22日府教體字第1100466904號函轉知教育部「高級
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防疫管理指引」(諒達)辦理。


三、依指揮中心3月1日至3月31日適度放寬防疫措施,學校防疫
相關部分如下:


(一)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
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
口罩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

 

2、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
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四、另提醒學校教職員工,維持個人衛生良好習慣,戴口罩、
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域落實實聯制、體溫
量測等措施,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五、請學校持續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相
關措施並落實自主查核,教育部將依指揮中心公告之疫情
發展狀況,滾動修正防疫管理指引,亦將不定期抽查訪視
學校相關防疫管理執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