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重申各級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補課原則,請依說明辦理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教務組長 蔡家羚
日期起迄 2023-07-08 00:00~2023-07-15 23:50 更新時間: 2023-07-08 17:49:53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0年9月24日府教學字第1100339123號函賡續辦理。
二、 學生因疫情確診請假期間,學校及教師應與學生保持聯繫,了解其身心狀況及居家學習情形,並視需要提供心理支持、輔導、諮詢、轉介或其他專業服務。
三、 補課方式及原則:
(一) 學校端應善用線上學習資源,妥善為學生規劃學習進度保持聯繫,必要時並得依學生需求提供相關教材及設備,俾利學生在家自主學習。
(二) 復課後學校得利用課餘時間,以多元方式或搭配學習扶助機制協助學生完成未學習之課程,避免學業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