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菸酒法令宣導
訊息分類 訓導組
公告單位 訓導組長 張智遠
日期起迄 2022-05-30 00:00~2022-06-06 23:50 更新時間: 2022-05-30 14: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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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於網路、社群平台販賣或轉讓菸酒品,違者處1萬元~50萬元罰鍰,彰化縣政府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