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62765號函辦理。二、旨揭參考指引本次修訂重點為第五點課程與評量之(二)課程實施,學校對於疫情期間實施居家線上教學,對於「教師在校,學生在校及居家」、「教師居家(健康情形可進行遠距教學),學生在校及居家」、「教師、學生同時居家」等3種情況,宜先規劃彈性作法,並依據指引修正及落實線上教學計畫。三、相關線上教學資源可參考教育部教育雲「公私協力線上教學便利包專區」(網址:https://cloud.edu.tw/)、教育雲「教育媒體影音專區」(網址:https://video.cloud.edu.tw/video/)及公視OTT影音平臺(網址:https://www.ptsplus.tv/channel/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