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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主旨 為慶祝建縣 300 年,推廣本縣優良文學傳統、促進新詩創作風氣,宏揚並增進兒 童及青少年文學寫作,增進學習詩歌興趣,並傳承優美文化。 貳、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 參、主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肆、活動內容: (一)參賽組別:1.華語組: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低、中、高)計五組 2.母語組(臺語、客語)一組 (二)收件時間:110 年 12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2 月 28 日 (三)作詩主題:以建縣三百年彰化在地特色、名勝、產業、農特產等元素作詩。 (四)收件方式: 1.請將報名表連同紙本詩作作品乙式 4 份掛號郵寄「500206 彰化市中山路二 段 500 號,彰化縣文化局圖書資訊科(7250057 分機 2332 莊小姐),收」, 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 2022 彰化詩歌節—第三屆小文青新詩徵稿,徵選- ○○○組別」,以郵戳為憑,或親送彰化縣立圖書館服務台,並請將作品 word 電子檔 E-mail 至 lib_sandy@mail.bocach.gov.tw (※電子檔檔名請標明參賽主題及參賽者姓名) 並填具 google 表單報名 https://reurl.cc/V5qaAQ。 2.請將報名表置於紙本詩作作品之正上方,並用迴紋針固定,請勿黏貼或裝 訂。請自留底稿,不另行退稿。 (五)注意事項: 1.參賽者可以華語及母語組各送一件,國小組每篇約 20 行以內,國中、高 中、母語組每篇約 30 行以內,無字數限制,須以電腦打字列印,並於報 名表填寫詩作字數及行數。 2.紙本詩作作品格式:A4 直式橫書,單面列印,邊界至少 2 公分,標楷體 16 級字,單行間距,加頁碼。作品名稱繕打於作品上方,粗體、標楷體 18 級字。請勿署名或加註任何記號。 3.參賽作品限未曾於任何媒體出版、發表或獲獎(包括校刊、報紙雜誌、書 籍、多媒體等),且不得抄襲、改編或譯自外文;違者除取消獎項並追回 獎狀獎品外,並公佈其學校及作者姓名,參賽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六)獎 勵:得獎名單公佈於文化局網站(https://www.bocach.gov.tw/) 1.優勝:各組錄取 3 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禮券 1,200 元。 2.佳作:各組錄取 5-7 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禮券 800 元。 3.入選:各組錄取 5-7 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禮券 500 元。 獎金另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併入個人所得,依法申報所得稅。 上開獎項名額,得視作品水準及件數多寡酌予調整或從缺。 4.指導老師指導學生參賽獲「優勝」及「佳作」獎者,頒予指導獎狀乙紙; 如同一組別同時指導多名學生得獎,擇最優者給獎,不重複核予獎狀。 (七)頒 獎:擇期頒發「優勝」獎項,佳作及入選得獎者禮券及獎狀函請得獎 者就讀學校統一派員領取。 本競賽不列入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採計,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 得隨時補充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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