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文化部語言友善及創作應用補助作業要點」111年度開放申請一案,請踴躍申請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教導主任 朱博揚
日期起迄 2021-10-06 00:00~2021-10-31 23:50 更新時間: 2021-10-06 09:12:11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0年10月1日府授文圖字第1100349243號函辦理。
二、補助類別之「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及「推廣活動」,申請者資格為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而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以「創作及應用」為限,且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

三、本案受理申請日期自110年10月1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止,採網路線上申請,報名系統自受理申請日起設置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
四、檢附旨揭補助作業要點及QA連結供參,或請至上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