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交通安全宣導
訊息分類 一般公告
公告單位 訓導組長 黃志偉
日期起迄 2021-07-02 00:00~2022-01-31 23:50 更新時間: 2021-07-02 11:38:21
訊息內容
 
1.請切實遵守交通安全教育5項守則:
(1)第一守則:熟悉路權、遵守法規。
(2)第二守則: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才會安全。
(3)第三守則: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的交通行為。
(4)第四守則: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的交通行為。
(5)第五守則:防衛兼顧的安全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
2.自行車道路安全:請配戴自行車安全帽,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
3.機車安全:請正確配戴安全帽、全天開頭燈、勿無照騎車、行車時勿當低頭族、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勿任意變換車道、路口禮讓行人、禁止飆車,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的人,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4.電動自行車安全:請正確配戴安全帽、不可附載坐人、行車時勿當低頭族、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行駛慢車道,不可行駛人行道或快車道、路口禮讓行人、不可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5.行人道路安全: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勿與沒耐性的駕駛人搶道。
6.防範無照駕駛違規:由於無照駕駛已經造成車輛與行人的危險,如經查獲,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另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無照駕駛時,除了應繳交罰鍰以外,青少年以及父母等法定代理人還須依據同條第3項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提醒學生,在未合法考取駕照前應勿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無照駕駛不僅違規觸法,更甚者可能傷及他人與自己身體或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