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彰化縣立路上國民小學109學年度第一次廚工甄選簡章(修正版)
訊息分類 一般公告
公告單位 總務主任 蔡宗旻
日期起迄 2021-02-05 00:00~2021-02-18 23:50 更新時間: 2021-02-05 14:45:04
訊息內容

原公告簡章報名截止時間為110年2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時00分整止,甄選日期為110年2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時30分。

當天適逢新春初四假期,為避免影響考生之權益,

故調整報名截止時間為110年2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時00分整止,甄選日期改為110年2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其餘內容未作修正。

 

  彰化縣立路上國民小學109學年度第一次廚工甄選簡章(修正版)

  • 甄選錄用名額:正取1名(係臨時非編制人員),備取若干名,列冊候用。

貳、 甄選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男性須役畢或無需兵役。

  二、具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華民國技術士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以上及格證書為

佳。(無及格證書者亦可參加甄選,錄取後學校會積極輔導報考丙級技術士。)

  三、身體健康無傳染疾病。【錄取人員需出具3個月內區域醫療院所以上(彰基、秀傳、暑彰)核發「供膳作業勞工特殊體格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檢驗項目中A型肝炎檢查應包含IgM及IgG二項抗體,若二者皆為陰性者,應施打A型肝炎疫苗,並於錄用前繳交施打疫苗證明,凡未繳交或體檢不合格者,即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

參、簡章下載:請逕至本校校網下載 (lses.chc.edu.tw),或至路上國小辦公室索取。

肆、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2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時00分整止(假日逾期均不受理)(每日報名時間:上午9時-11時;下午2-4時)

伍、報名地點:路上國小辦公室。(彰化縣芳苑鄉路上村新上路12號。TEL:04-8982014)

陸、報名手續:限親自報名(免報名費),不受理通訊報名,並請備妥以下文件,若未備齊核驗資料或僅持影印本而未繳驗正本,均不受理。

  一、填具報名表、准考證、具結書(附件1、2、3)。

  二、繳驗證件正本及影印本:正本驗訖發還,影印本由學校留存。

  1. 國民身分證﹙證件與國民身分證所載姓名、出生日期不符者,均不得報考﹚。
  2. 退伍證明或無須兵役之證明 (男性報考者須繳驗)。
  3. 行政院勞動部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以上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 餐飲或學校廚工相關工作經歷 (無者免附)。

柒、甄選日期、地點:

    一、日期:110年2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二、地點:彰化縣立路上國民小學—校長室

    (請攜帶准考證、身分證於上午10時10分前至本校辦公室完成報到手續)

捌、評選方法

    一、資料審查

    二、面   試  

玖、錄取方式:

  一、依成績總分高低依序錄用廚工正取及備取人員。
(得分低於(不含)70分者不予錄取,如錄取不足額時,另辦甄選)。

   二、錄取名單於110年2月18日(星期四)下班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拾、應聘手續暨相關規定:

一、公告為錄取者,請攜帶身分證、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以上及格證書於民國110年2月22日(星期一)上午10時前,親自至本校辦公室辦理報到簽約事宜,報到時須繳交區域醫療院所以上(署彰、彰基、秀傳)核發「供膳作業勞工特殊體格健康檢查」合格證明,逾期未辦理報到簽約者,視同放棄,並依序通知備取人員遞補聘用。繳交證件、體檢表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二、錄取廚工須依彰化縣立路上國民小學「廚工僱用契約書」及「廚工工作守則」履約。

  三、僱用期間:自110年03月01日起至110年06月30日(如有異動增減日數依學校規定通知)(合約期滿後視工作表現及經費許可,經本校午餐工作委員會通過後,績優者得予以續聘,不另甄選,未通過者則不予續聘,本校有續約與解約決定權)

  四、工作時間:供餐日之上午8:00—下午2:00止,需完成每日應完成所分配或臨時指派工作,並確實完成簽到簽退記錄。另學校因辦理活動或特殊情形要求上班時需配合。

  五、應聘人員待遇:按日計薪,每日薪資新臺幣壹仟元。(契約期間薪資依勞基法公佈勞工最低薪資調整,並依補助款調整薪資)每學期另有工作表現優良獎金新臺幣陸仟元。

  六、錄取者工作期間ㄧ律參加勞保、健保、勞退,否則不予聘僱。

  七、錄取者應每年完成8小時衛生講習課程(若有縣府免費課程會另行通知),並於正式供餐前繳交「持證廚師衛生講習時數累計卡」影本,正本檢核後發還。

拾壹、其它:

  一、甄選當日如遇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無法進行時,口試(面試)得延後舉行,相關訊息公告於本校校務公告欄。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考資格、證明文件,如於錄取聘用後發現偽造不實者,均註銷應聘資格及無條件解聘,並應負法律責任。

    三、本簡章未盡事宜處,悉依相關法令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另公布前開網站。

拾貳、本簡章辦理經校長核准後實施,若有修正時亦同。

       
 

附件1

 

 
 
   

 

 

 

 

 

彰化縣立路上國民小學109學年度第一次廚工甄選報名表

編號:_____(由甄選單位填寫)

姓名

 

 

戶籍住址

 

性別

□男     □女

現居住址

 

 

生日

民國   年   月    日

電話

(    )

 

 

 

貼相片處

(請貼最近三個月

正面脫帽2吋相片)

 

 

 

身分證

字  號

 

手機

 

最高學歷

(學校全銜)

 

經              歷  (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浮貼)

服務單位名稱

職稱

相關餐飲工作內容簡述

任職起迄期間

 

 

 

 

 

 

 

 

 

 

 

 

以下證件繳驗正本,影本由審核人員留存(※下列檢核項目,由甄選單位審核)

廚工甄選

 

基本條件

 

(符合項目打「ˇ」)

 

 

1、□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2、□退伍證明或無須兵役之證明(男性報考者須繳驗)。

3、□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以上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餐飲或學校廚工相關工作經歷。「檢附(  )件經歷證件」(無者免附)

是否符合甄選資格

□ 是

□ 否

審核人員簽章(「不符合」須加註原因)

 

                   

 

 
 

附件1

 

 

 

 

 

 

 

彰化縣立路上國民小學109學年度第一次廚工甄選報名表

甄 選 基 本 資 料 影 本 黏 貼 單

 

 

 

身分證正反面黏貼處 

        (請浮貼)

 

 

中餐丙級技術士以上證照

正反面黏貼處(請浮貼)

〈下列資料自行檢核,並依序以釘書針裝釘於本頁正後方右上角〉

1.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

2. 退伍證明或無須兵役之證明影本(男性報考者須繳驗)。

3. 中餐丙級技術士以上證照影本乙份(無者免附)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5. 餐飲或學校廚工相關工作經歷「檢附(  )件經歷證件」(無者免附)

資料請以A4大小影印(縮放)為原則,以利審查

相關甄選影本資料,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正本檢核後發還,請當場確實清點後攜回)

 

 

 
 

附件2

 

 

 

 

 

彰化縣立路上國民小學

109學年度第一次廚工甄選

准考證

甄選日期:110年2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30起

 

測驗項目

(視報名人數,得縮減為一場。)

 

備  註

唱名三次未到口試場

視同放棄應考

(主試人員簽名)

二吋相片黏貼處

准考證

號  碼

(學校填寫)

 

口試

第一場

 

 

(考生填寫)

 

口試

第二場

 

 

 

請錄取人員務必帶准考證身分證於110年2月22日上午10時00分前至本校辦公室完成報到手續

 

 

 

 

 

 

 

 

 

 

 

 

 

 

 

 

 
 

附件3

 

 

 

 

具結書

 

    立具結人                 參加彰化縣立路上國民小學109學年度第一次午餐廚工甄選,如有下列情事之ㄧ,除無異議放棄報考錄取資格外,如有刑責,並願意負相關法律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一、無法於規定時間內繳交有關證件。

二、資料偽造不實情事。

三、經錄取後,未於規定時間報到簽約,或體檢表不合格者。

 

此致

 

彰化縣立路上國民小學

 

 

             切結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通訊地址:

             電話號碼:

中華民國1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