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縣府公告劃設「大葉大學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 源管制措施」,將自公告日後一年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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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一般公告 |
| 公告單位 | 訓導組長兼資訊組長 謝豐濂 |
| 日期起迄 | 2024-10-15 00:00~2024-10-22 23:50 更新時間: 2024-10-15 08:42:15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本府113年10月8日府授環空字第1130383985號函辦 三、違反本公告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七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處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新臺幣五百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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