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公告>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將屆,惠請同仁嚴守行政中立之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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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呂育修 |
日期起迄 | 2022-10-26 00:00~2022-11-26 23:50 更新時間: 2022-11-08 13:53:21 |
訊息內容 |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將屆,惠請同仁嚴守行政中立之原則。 旨揭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之公告業於本(111)年8月18日發布,並將於同年月29日至9月2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同年11月26日併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辦理投票,請各位同仁於公職人員選舉及公民投票辦理期間,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 為確保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公務人員於公職人員選舉辦理期間,除不得違反中立法之規範外,亦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利用職務關係」、「影響公務執行」或「使用職銜名器」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公職候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