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彰化縣政府加強毒駕防制宣導,共同營造「拒絕毒害,健康隨行」之友善環境。
訊息分類 學生事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蔡慧燕
日期起迄 2026-09-22 00:00~2026-09-29 23:50 更新時間: 2026-09-22 16:29:41
訊息內容

一、毒駕防制宣導:

(一)依托咪酯已列一級毒品,製造販運最重處死刑。

(二)持有電子煙罰3到5萬元,毒駕將吊銷駕照,同車乘客最高罰1萬5千元。

二、請各校協助毒駕防制宣導「拒絕毒害,健康隨行」。

三、檢送毒駕防制宣導文宣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