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彰化縣政府加強毒駕防制宣導,共同營造「拒絕毒害,健康隨行」之友善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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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學生事務處 |
| 公告單位 | 訓育組長 蔡慧燕 |
| 日期起迄 | 2026-09-22 00:00~2026-09-29 23:50 更新時間: 2026-09-22 16:29:41 |
| 訊息內容 |
一、毒駕防制宣導: (一)依托咪酯已列一級毒品,製造販運最重處死刑。 (二)持有電子煙罰3到5萬元,毒駕將吊銷駕照,同車乘客最高罰1萬5千元。 二、請各校協助毒駕防制宣導「拒絕毒害,健康隨行」。 三、檢送毒駕防制宣導文宣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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