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 1、 |
芭蕾個人組於115學年度開始實施;芭蕾團體組於116 學年度開始實施(限乙、丙組)。 |
| 2、 |
個人組-大專組、高中(職)組規定穿著硬鞋參賽;國中組可自行選擇穿著硬鞋或軟鞋參賽;國小組規定只能穿著軟鞋參賽。 |
| 3、 |
個人組為指定舞碼如附件二,得視舞者特性學習微幅調整、修改;考量學生身心發展,故國小組限國小三年級(含)以上參賽。 |
| 4、 |
團體組-大專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可自行選擇穿著硬鞋或軟鞋參賽;國小組規定只能穿著軟鞋參賽。 |
| 5、 |
個人組與團體組均不能使用陳列布景和道具,手持小道具不在此限(故不核發道具證)。 |
| 6、 |
演出時間個人組:以3分鐘為限,團體乙、丙組以8分鐘為限。 |
| 1、 |
比賽期間:115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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