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經彰化縣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窗口轉介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可申請「彰化縣身心障礙者久任職場津貼補助」,申請期間為115年7月10日至7月31日,詳如說明,請查照。
訊息分類 輔導處
公告單位 資料組長 蔡敏蓁
日期起迄 2026-06-11 00:00~2026-06-18 23:50 更新時間: 2026-06-11 08:06:26
訊息內容

一、依據本府勞工處115年6月4日府勞就字第1150220690號函及彰化縣身心障礙者久任職場津貼補助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鼓勵身心障礙者穩定就業,提升其職場參與度與留任意願,請貴校協助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其申請資格、補助內容及補助金額等相關事項,請逕至本府勞工處網站下載參閱(網址:https://labor.chcg.gov.tw/06service/service01_con.aspx?topsn=4821&data_id=19711)。

三、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案勞工處承辦人:唐嘉慧,電話:04-7532483。

https://www.chcg.gov.tw/DTO/labor/06service/service01_con.aspx?topsn=4821&data_id=19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