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身心障礙成人教育及終身學習活動實施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辦理。二、倘貴校(單位)有意願申辦,請將申請表(如附件)用印並由校長(負責人)簽章後於115年3月14日(星期五)前逕寄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許秀如老師(免備文)彙辦。三、相關計畫及開辦申請表電子檔,亦可至本府教育處新雲端系統(https://pse.is/8raw6z) /檔案下載/社教科/身心障
礙成人教育/115年度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