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5年度「夯才藝FUN異彩」競賽計畫辦理。二、為發掘身心障礙學生(含疑似生)(以下簡稱特教生)各項才藝潛能,提供學生上台表演的舞台,並藉由不同形式的才藝表演,增進學生之自信心及成就感,爰辦理旨揭比賽。三、參賽單位:有興趣於校內推廣各項才藝之本縣縣立國民中
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