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衛生福利部訂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訊息分類 輔導處
公告單位 資料組長 蔡敏蓁
日期起迄 2026-01-13 00:00~2026-01-20 23:50 更新時間: 2026-01-13 08:39:52
訊息內容

一、依據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12月30日衛授家字第1140761746號函及本府社會處115年1月7日府社身福字第1140533860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積極落實,全面提升所屬人員相關知能,並共同宣導CRPD精神,說明如下:

(一)請落實CRPD宣導,涉及對象為社會大眾、媒體及所屬身心障礙事務相關人員(如醫療、金融及交通領域等)。相關宣導資料可至「彰化縣政府社會處

(https://social.chcg.gov.tw/00home/index03.aspx)/業務專區/身心障礙專區/36.身障權利公約」或「CRPD身心障礙權利公約(https://crpd.sfaa.gov.tw/宣導專區)」下載運用。

(二) 請督導所屬公務人員參與CRPD教育訓練,以達旨案計畫所訂CRPD課程涵蓋率(%):每年公務人員涵蓋率115年達20%,116年達30%,117年達45%,118年達60%,其列計人數係受訓時數至少達2小時。

三、檢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