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內政部消防署有關臺中市「新平國民小學」火災事故案例,請依說明落實執行校園防火宣導事宜為避免校園火災事故。
訊息分類
學生事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蔡慧燕
日期起迄
2026-01-09 00:00
~
2026-01-16 23:50
更新時間: 2026-01-09 16:09:25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本府消防局115年1月8日彰消預字第1150000856號函辦理。
二、
旨揭火災案例發生於5樓男廁,雖該校防火管理應變作為處置得宜,未造成人員傷亡,然凸顯出校園廁所等隱蔽區域之管理重要性。
三、
請各校加強廁所等隱蔽區之管理及宣導
不宜於廁所抽菸或進行明火行為
,避免遺留火種而造成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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