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內政部消防署有關臺中市「新平國民小學」火災事故案例,請依說明落實執行校園防火宣導事宜為避免校園火災事故。
訊息分類 學生事務處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蔡慧燕
日期起迄 2026-01-09 00:00~2026-01-16 23:50 更新時間: 2026-01-09 16:09:25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本府消防局115年1月8日彰消預字第1150000856號函辦理。
二、 旨揭火災案例發生於5樓男廁,雖該校防火管理應變作為處置得宜,未造成人員傷亡,然凸顯出校園廁所等隱蔽區域之管理重要性。
三、 請各校加強廁所等隱蔽區之管理及宣導不宜於廁所抽菸或進行明火行為,避免遺留火種而造成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