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15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縣辦理區域性多元資優教育充實方案,請各校踴躍申請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4536號函辦理。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資優教育作業要點」第3點附表第2項規定略以:補助授課鐘點費、教材費、印刷費、場地使用費(不包括原學校內部場地使用費)及雜支等經費;每年每地方政府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60萬元;並以辦理創造能力、領導能力及其他特殊才能表現等3類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為優先補助之項目;另本補助經費採納入預算方式辦理。三、倘貴校有意願申請,請依上開補助基準及補助項目之規定,擬訂計畫及經費申請表,於115年1月14日(星期三)前將核章後紙本寄至本縣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特教中心4樓)承辦人王欣馨教師收,並將電子檔傳送至xinnnxinnn0427@chc.edu.tw。四、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區域性多元資優教育充實方案申請表件」電子檔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