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公文:教育部「114學年度教育部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及「114學年度教育部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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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輔導處 |
| 公告單位 | 資料組長 許淑媚 |
| 日期起迄 | 2025-07-18 00:00~2025-07-25 23:50 更新時間: 2025-07-18 09:07:45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7月15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701688A號函暨「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及「教育部特殊教育相關資源中心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 二、為聘任具備特殊教育行政經驗與服務熱忱之優秀教育人員,擔任教育部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及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以協助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工作,並提升特殊教育相關推展服務品質,辦理旨揭遴選作業。 三、本次徵求以全部時間擔任之專業工作人員,請有意願參加遴選之教師,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後,請所屬學校於114年7月18日(星期五)前函報本府(附相關資料電子檔,紙本逕寄各中心),並由本府推薦符合資格人員參加遴選,相關訊息請參閱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