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彰化縣政府「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1份。 |
| 訊息分類 |
學生事務處 |
| 公告單位 |
訓育組長 蔡慧燕 |
| 日期起迄 |
2025-07-15 00:00~2025-07-22 23:50
更新時間: 2025-07-15 14:09:58 |
|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4年7月14日師大體研中字第1141019254號函辦理。 |
| 二、 |
該校原於114年7月3日以師大體研中字第1140026412號函所發佈之「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經大會決議,爰將南區團體甲組比賽日期由原訂之115年3月19日至20日,調整為115年3月18日至19日,並請以本次隨文檢附之實施要點版本為準。 |
| 三、 |
本次修訂亦補充說明團體甲組道具證核發數量,每隊原則上核發8張,惟參加兒童舞蹈類組者得核發10張,請各參賽單位依最新實施要點內容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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