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3條、第17條、第22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207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洪麗雪
日期起迄
2025-06-19 00:00
~
2025-06-26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19 10:33:20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1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2070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王小姐,電話:(02)7736-7497。
教育部令.pdf
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二條修正條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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