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函轉「教育部特殊教育中央輔導團各分團輔導員114學年 度聯合遴選簡章」(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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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輔導處 |
| 公告單位 | 資料組長 許淑媚 |
| 日期起迄 | 2025-05-19 00:00~2025-05-26 23:50 更新時間: 2025-05-19 09:52:09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2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701409號函及「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下稱運作辦法)辦理。 二、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參與遴選,說明如下: (一)各分團預計遴選名額,詳如遴選簡章。 (二)參與遴選之輔導員,須具備以下各項條件:
(三)本屆輔導員任期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嗣後運作辦法之任期規定倘有修正,依其規定辦理)。 三、請有意願參與中央輔導員遴選之教師,經現職服務學校校長或幼兒園園長同意,備妥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請於114年5月23日前將相關資料寄至彰化縣特教資源中心輔導組曹芸芳老收(並於信封上備註114學年度中央輔導團遴選資料),由本府初審後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檢附114學年度中央輔導團各分團輔導員聯合遴選簡章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