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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文:「建構中央與地方教學輔導網絡實施方案」,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0044A號令廢止。 |
| 訊息分類 |
輔導處 |
| 公告單位 |
資料組長 許淑媚 |
| 日期起迄 |
2025-02-10 00:00~2025-02-17 23:50
更新時間: 2025-02-10 15:28:07 |
|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0044B號函辦理。 |
| 二、 |
考量「建構中央與地方教學輔導網絡實施方案」內容業已納入「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及「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設立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組織及運作參考原則」規範,爰予廢止。 |
| 三、 |
若對本行政規則廢止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鄭專員,電話:(02)7736-7721。 |
教育部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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