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紅心字會114年1月17日紅心(一百一拾四)刑字第005號函辦理。二、申請資格(一)在監服刑收容人之國小至大專25歲以下在學子女(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未有重大不良操行紀錄者皆可參加。(二)申請人之父母,須為114年仍在監(所)執行者,且需附上114年度開立之在監證明,方符合申請資格。(三)需同時符合上述二項資格者才可申請,資格不符者將取消申請並不另行通知。三、檢附來函及相關資料供參。四、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各區電話詢問:(02)2265-5909(北部)、(04)2242-0029(中部)、(089)231-033(東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