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公文轉知:彰化縣114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鑑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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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輔導處 |
| 公告單位 | 資料組長 許淑媚 |
| 日期起迄 | 2024-11-20 00:00~2024-11-27 23:50 更新時間: 2024-11-20 09:43:59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提早入學鑑定暨縮短修業年限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國民小學三、四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全部學習領域跳級)鑑定報名對象、資格、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三年級、四年級之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上一學年度下學期及本學年度上學期全部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 (三)報名時間:於114年2月12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中午12時,向原就讀學校報名,逾期不受理。 三、國民小學五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全部學習領域跳級)鑑定報名對象、資格、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五年級之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四年級下學期及五年級上學期全部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 (三)報名時間:於114年2月12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中午12時,向原就讀學校報名,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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