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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類別 (一)繪畫比賽 1.參加對象:彰化縣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或本校學生。 2.比賽方式:就比賽主題自由創作,並於收件截止日前寄達。 3.繪畫規格:以四開圖畫紙作畫,橫豎不拘。 4.評分標準:主題 35%、構圖 25%、創意 20%、色彩 20%。 5.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截止。(以寄達或送達 本校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6.評審展示:入選作品得於本校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期間公開 展示,並擇優刊登於本校校刊「彰特園地」中。 (二)作文比賽 1.參加對象:彰化縣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或本校學生。 2.比賽方式:以實際和身心障礙學生相處的經驗,或參與本校國際身心 障礙者日宣導週活動後之心得,自由創作。 3.題目內容:題目自訂,文章與體裁不拘。高中職及國中以一千二百 字,國小以六百字為原則。 4.繳交方式:稿件請以電腦打字(word 檔),一律採直式橫書方式:A4 規格、標楷體、單行間距、標題 16 號字、內文 14 號字, 文末請註明就讀學校、科別、班級及姓名,及以 Email 附 件方式寄送至 study@gm.chsmr.chc.edu.tw,電子郵件 2「主旨」處請註明 「113 學年度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週 作文比賽-○○○(投稿者之姓名)」,以利收件查詢。 5.收稿通知:以 E-mail 回覆(原投遞信箱)。投稿一週後,未接到回覆者 請務必來電確認,以免遺漏稿件。 6.評分標準:內容 40%、結構 30%、修辭 30%。 7.收件日期:113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截止。 8.評審展示:入選作品將刊登於本校校刊「彰特園地」中。
其他注意事項 (一)繪畫作品收件處:本校教務處(511 彰化縣社頭鄉中山路一段 306 號 電話:04-8727303 分機 2101、2105)。 (二)參加比賽作品請於畫紙背面浮貼「參賽者資料表」(如附件), 作品上請勿簽註姓名或記號。 (三)比賽入選作品之版權歸承辦單位所有,保留編輯及印製之權利。 (四)比賽入選作品如涉及抄襲,經查屬實,將追回禮券、獎狀,並取消 其資格。
實施計畫:a109l0000w_1130004578ax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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