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修正「彰化縣政府職務陞遷序列表」,名稱並修正為「彰化縣政府陞遷序列表」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陳秋義 |
| 日期起迄 |
2024-03-15 00:00~2024-03-22 23:50
更新時間: 2024-03-15 14:32:38 |
| 訊息內容 |
| 主旨: |
修正「彰化縣政府職務陞遷序列表」,名稱並修正為「彰化縣政府陞遷序列表」,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
| 一、 |
本案經本府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113年第11次會議審議通過。 |
| (一) |
查公務人員陞遷法第8條第2項規定:「本機關同一序列各職務間之調任,得免經甄審程序。」現行序列表將「秘書」列為第二陞遷序列、「科長」列為第三陞遷序列,惟「科長」職務列等業自107年7月16日調整為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為利彈性用人,俾「科長」及薦任第九職等「秘書」得依業務培育歷練等需要,免經甄審逕為調派,爰將「秘書」分列為第二陞遷序列(薦任第九職等或簡任第十職等)及第三陞遷序列(薦任第九職等),並於備註說明相關陞任規定。 |
| (二) |
原與本府視為同一甄審機關之本縣公務人力訓練中心及二水鄉戶政事務所業分別於109年7月1日及111年3月28日裁撤,爰併同刪除現行陞遷序列表內「主任」、「課員」、「戶籍員」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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