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三點、第四點,並自113年2月6日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陳秋義
日期起迄 2024-02-16 00:00~2024-02-23 23:50 更新時間: 2024-02-16 15:25:05
訊息內容
主旨: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三點、第四點,並自113年2月6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113年2月6日院授人培字第1133021413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