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三點、第四點,並自113年2月6日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陳秋義
日期起迄
2024-02-16 00:00
~
2024-02-23 23:50
更新時間: 2024-02-16 15:25:05
訊息內容
主旨: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三點、第四點,並自113年2月6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113年2月6日院授人培字第1133021413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376470000A_1130053270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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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470000A_1130053270_ATTACH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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