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32600192A號令修正發布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陳秋義
日期起迄 2024-02-15 00:00~2024-02-22 23:50 更新時間: 2024-02-15 14:42:33
訊息內容
主旨: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3260019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7日臺教師(二)字第1132600192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巫孟蓁專員,電話:(02)7736-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