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教育部修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辦法」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洪麗雪
日期起迄
2023-12-25 00:00
~
2024-01-01 23:50
更新時間: 2023-12-25 14:55:35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293D號函辦理。
二、
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案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林小姐(電話:02-77367872)。
教科用書審定辦法修正條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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