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教育部修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辦法」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洪麗雪
日期起迄 2023-12-25 00:00~2024-01-01 23:50 更新時間: 2023-12-25 14:55:35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293D號函辦理。
二、 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案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林小姐(電話:02-77367872)。